沐川县工商局6月初召集34户该县大型商场、超市、批发部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学习培训会上,该县工商部门就执行“限塑令”的目的、意义及对商家规范要求作了解读和宣传,并要求该县商家按照国家规定,禁止对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进行销售和使用。据了解,该县工商部门将对执行限塑令的情况加强监管,对违反规定的,将向社会公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该县金海源业主黎国平说,作为经营户,他们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为建设生态沐川作出贡献。(完)(乐山日报/汪林 杨盛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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