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超)按《城市规划法》规定,居民修建房屋之前必须办理相应的建筑手续。位于中心城区通江镇清江村4组的几户居民却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两个多月内竟建起了面积达1000余平米的违章建筑。昨(28)日下午,市城管局执法队对这些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拆除违章建筑
上午10点,市城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民警依法对此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不能拆,拆了我们住哪里?家里两个老人,还有精神病患者,在外面根本租不到房子。”当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时,两名妇女及一名小伙子马上进行了阻扰,原来这户人是06年大建路扩宽工程所遗留下的被拆迁户。“06年7月的时候就把房子给我们拆了,说的是9月划宅基地,现在一拖就是两年了,连个影子都没看到,我们只能把以前鸡房改成住房。”辜春荣哭诉着当时的情形。

拆除违章建筑
“我们能理解你们的难处,但是你们现在搭建的这些房子质量太差,手一推就倒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这些房子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建筑手续,属于是违章建筑,必须予以拆除。”经过执法人员长时间耐心劝解后,三人最终妥协。随后,在大家的帮忙下,终于将这些违章建筑全部拆除。
市城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违章建筑严重的侵害了公共资源和他人利益,通过这次拆违行动,打击这种占用公共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也希望那些有违章建房想法的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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