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4日乐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徐一心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乐山市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完)(乐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