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1-23] 来源:[乐山新闻网] 编辑:[雪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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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陈伯伦

各位代表:

我受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在中共乐山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法定职权,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活力乐山、诚信乐山、和谐乐山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全市大局和工作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为“项目年”工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年来,常委会认真按照市委确定的“项目年”主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抓重点,议大事,谋发展,求实效,认真搞好调查研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6个,为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为继续加大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确保我市国民经济和财政工作的良好运行,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审议乐山市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定》、《关于批准乐山市2005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定》。针对去年财政运行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明显,经济保持高水平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要求市政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财政、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推进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建立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不断强化财政审计工作。通过市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这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切实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工业强市”战略和“项目年”工作的顺利实施,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加强监督促进重大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决定》。为保证《决定》的贯彻落实,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先后到市中区、沙湾、井研、夹江、峨边等地,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视察和专题调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开展“项目年”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项目年”的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切实做好服务工作,特别要处理好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该《决定》的作出,对推动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确保“项目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不断加强和改进。

为审议好贯彻实施《农业法》、《土地管理法》、《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会前,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领相关工委深入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翔实的调查报告,并在常委会会议上提出了具体建议意见,要求市政府按照中央1号文件关于“三个高于”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力度,坚持多予少取,推进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项目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维护好社会稳定;加大职业教育的统筹与投入,强化对职业学校的管理,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继续搞好联合办学,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经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分别形成审议意见,及时送交市政府办理。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逐一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

针对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针对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的同时,尽快制订适合乐山实际的物业管理办法,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邻里、和谐社区、和谐乐山中的积极作用。针对贯彻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认真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社会参与,提高集中供养率,切实解决农村五保户的生产生活问题。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常委会及时召开了市级相关部门和中小学校长、教师参加的座谈会,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全面贯彻落实该法律的浓厚氛围,较好地促进了该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

为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常委会领导把犍为县岷东乡大湾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联系点,专门组织调研组到大湾村开展了试点摸底工作,会同当地政府和该村共同研究,帮助拟定了大湾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先后两次到大湾村指导。同时,常委会还组织主任会议成员对峨眉山市、五通桥区、犍为县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听取市政府和犍为县政府的情况汇报后指出,新农村建设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着力改善农民最关心、最现实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健康顺利开展。

针对中心城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工矿化工企业、交通运输和中心城区燃气管道、储气站、大佛景区栈道及水上运输、重点消防单位及场所等公共设施安全情况进行了视察,了解和掌握了中心城区公共安全所面临的形势,常委会主任会议在专题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提出了《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查出的9个突出问题及整改方案,定责、定人、定期完成整改任务,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多方协调努力,认真进行整治。随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再次对整治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帮助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年底,常委会在组织视察城市建设情况的同时,又对重大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基本达到了常委会提出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促进法院庭审质量的提高和司法公正,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工作,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要求司法机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能力,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为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对市政府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和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切实加强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对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促进依法治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常委会还组织视察了市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和中心城区高校,分别提出了建议意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对我市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规划法》和农机“一法三条例”等12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协助省人大开展了“关于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的立法调研,并对《农民权益保护法》、《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9部法律法规草案、修正案提出了修改建议。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认真搞好“两项评议”,切实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一年来,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对“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了任命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和任命后的谈话等制度,切实把好人事任免关。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其中决定任命3人,批准任命16人,任命28人,决定免去4人,免去26人。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其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推动工作的开展,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乐山银监分局、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司法局局长、市商务局局长和市旅游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评议前,常委会组织5个评议调查组,分别对被评对象进行了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形成了翔实可靠的调查报告。在评议会上,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实事求是地肯定了被评对象所做出的成绩,同时也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按照代表和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及要求,被评议的两个部门和3名局长都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通过开展“两项评议”,既对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和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综合检验,又对政府其他部门和被任命干部进行了鞭策教育,评议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评议的目的。

四、加强人大代表工作,扎实搞好县乡换届指导,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和圆满成功一年来,常委会认真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要求,切实把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

认真抓好对代表的培训。常委会利用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机会,组织在乐山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共计384人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等方面作了辅导报告。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在乐山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学习讨论会。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组织40名全国、省人大代表到五通桥、金口河、峨边开展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重大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中心城区高校等工作情况,组织代表对省直管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等活动。通过组织代表开展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宽了代表知政渠道,探索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新形式,为代表依法行权创造了条件。切实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会后,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7件,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办理3件,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104件。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回复了代表,代表反馈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搞好县乡换届选举是去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为确保我市县乡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同步换届选举的决定和统一部署,常委会及时成立了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拟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了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同时积极配合省人大对我市县乡换届工作开展调研。在换届选举中,常委会领导多次深入区县调研指导,认真研究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指导小组编发简报10期,及时通报交流换届工作情况,为县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由于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加强了领导,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负责,精心指导,准备充分,措施有力,全市11个区、市、县、自治县和212个乡镇全部在10月底前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任务。

五、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搞好“五五”普法启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去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一年,常委会始终把普法和依法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了督促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把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把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把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和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为积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办法》、《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使人民群众有了直接参与我市民主政治建设的机会,年内组织11名公民旁听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了20名公民旁听本次人代会。

常委会坚持抓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强了同党委宣传部门和市级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重视抓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使广大群众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同时,加强了“乐山人大”网站建设,认真办好《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简报》、《乐山人大信息》、《调查与研究》等内部刊物,及时提供人大工作信息,交流人大工作经验。坚持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促进了人大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民主法制宣传工作获得省人大常委会的表彰。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开展监督的重要手段。对此,常委会十分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坚持了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和阅批信访件制度,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一年来,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671件,其中,常委会领导阅批交办89件,办理全国人大、省人大交办96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及时督促有关机关和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和妥善予以解决,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联系,不断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常委会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坚持理论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制度建设的文件精神。充分利用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暨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的机会,深入扎实地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监督法》。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依法监督、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常委会组成人员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反映民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9份调查报告,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常委会领导牵头完成了2个市级课题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同时,常委会部分领导还承担了市委交办的“项目年”、新农村建设、水库移民、瀑电移民等具体工作任务,做到了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常委会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配备办法》等工作规则,审定了《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工作程序》等机关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了同省内外人大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继续实行了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的考评,促进了全市两级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活动,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改选了支部,组织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了党内教育参考片,人大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积极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尽力改善办公条件,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正气机关、学习团队、和谐集体”。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常委会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充分;监督的力度、方式和手段仍较薄弱;人大代表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常委会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本着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常委会工作,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在中共乐山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乐山”的主题,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乐山,奋力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新跨越而奋斗。

一、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今年是《监督法》实施的第一年,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监督法》是人大工作的重点。《监督法》的实施,对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法》,深刻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切实规范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以《监督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严格依照规定的监督形式和程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握人大常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切入点,促进全市和谐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把握实施“十大惠民行动”与人大工作的着力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把握“产业发展年”工作侧重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真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促进,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重点听取和审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专项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民族工作、 “产业发展年”工作、“十大惠民行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好《残疾人保障法》、《森林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大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监督法》规定的其他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搞好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及调研活动。常委会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

二、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乐山”的主题,突出“产业发展年”工作重点,抓住、抓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适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乐山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改进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国家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市进程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督促抓好《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落实,重点抓好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普法工作,把学习贯彻《监督法》列入普法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民主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充分发挥市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作用,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积极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坚持邀请公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指导、协调峨边、马边搞好民族立法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文件精神,切实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的基础工作做好、做细,为代表知情知政、执行职务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拓宽代表发挥作用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行使权力和带头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组织、指导代表小组开展好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加强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实效。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人大信访工作,重视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加强政治建设,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落实党委决策的执行力;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法律水平,增强依法行权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常委会办事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作用,重视和关心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大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密切与上级人大和县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联系,加强对下级人大工作的指导,互通信息,交流情况,共同促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乐山市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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