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是我们一直的愿景。
人类在经历了太多的部落之争、族权之争、土地之争、经济之争、意识之争之后;在经历了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弱抗强、以小犯大的反复较量之后;在崇尚了“意志论”、“超人论”以及“英雄乱世”等人性理念之后,终于在“和谐”两个字上达成了共识。
原来,“和谐”是人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甚至就是存在的目的。
而且,“和谐”是成本最小的生存状态,又是这种状态得以长期维持的前提。
于是乎,先哲先圣,早就为我们描绘或设计了若干“和谐”之境。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提出的“人本主义”命题,首次将“人”放在宇宙的中心。西方思想史称之为“人的发现”。其意义在于,欧洲长达一千多年的中世纪宗教统治,神权取代了一切,人的权利被挤占剥夺。创造神(上帝)的“人”,最终成了神的奴仆。结果是“人不复为人”。禁锢、压制的社会氛围令人倍感郁闷压抑和不安。由是观之,文艺复兴运动将欧洲社会从宗教的桎梏中拯救出来,还原为公民社会,这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为感天动地的事件。
“和谐”之本,除了人,还是人。
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思想家承上启下,提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以及平等、博爱等启蒙性命题,继续探索人类社会的“和谐”之路、理想之境。
中国的老子以更高境界提出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物本主义”和人本主义命题。主张让人自在自由。
孔圣人则以绝对的先见之明提出“和而不同”的经典秘方。
庄周大人更以其高远的思想和生动的文字为后人提出了三个关键词:逍遥、齐物、养生。
逍遥者,自由也;
齐物者,平等也;
养生者,自然之尊也。
还有陶渊明,以文人之气,黎民之味,书写了令中国人“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的千古名篇“桃花源”。虽有说梦之痴,但“桃花源”三个字与《消失的地平线》创造的“香格里拉”一起,成为东西方共同的精神向往和理想归宿。
“和谐”有道,全在将“人”字认好、读好、写好、理解好。每个人都将每个人当成“人”对待,社会就和谐了。
否则,还会产生老庄孔陶式的先贤大德,继续让人们“望梅止渴”。(完)(徐燕平) |